記者日前從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獲悉,為全面對接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進入深化提升新階段的法治需求,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出臺《上海市檢察機關關于依法服務保障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從三個方面提出12條具體措施。
首先是建立健全航運檢察工作體系,構建高質量服務保障格局。構建市檢察院、分院、基層檢察院三級聯動的一體化專業化工作機制,進一步優化涉航運案件辦理機制;設立國際貨運、航運總部經濟、海洋裝備、航空經濟四大檢察服務工作站,實現對重點航運業態的全方位司法保障;深化跨區域跨部門協作機制,加強長三角地區檢察機關常態化、多層次協作,健全和公安機關、海警機構、海關緝私等部門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提高對海事審判監督與協作配合力度。
其次是依法履行檢察辦案職責,優化高水平航運法治環境。依法懲治危害航運安全、走私等犯罪,強化航運知識產權保護和民生保障;加強涉航運刑事訴訟監督,重點監督立案、偵查及審判執行活動;加強涉航運民事檢察監督,強化對涉航運民商事案件監督,整治虛假訴訟,完善對執行活動監督;推動涉航運行政檢察監督,加強對海事行政審判活動監督,推進涉航運行刑銜接機制建設,強化海事行政執法活動監督;探索涉航運公益訴訟檢察,深化重點領域案件辦理,延伸公益訴訟類型,健全跨部門協同治理。
再次是持續提升履職保障水平,助力高能級航運服務創新發展。精準提供優質檢察服務,完善對口服務機制,開展聯動專項治理,健全涉外法律服務;積極探索數字賦能,融入數智航運生態圈,研發數字監督模型;不斷加強履職能力建設,深化理論與實務研究,加強航運檢察人才培育,加強國際交流合作;著力提升航運檢察影響力,總結推廣成熟工作經驗,發揮案例示范引領作用,培育航運檢察文化,構建立體化檢察宣傳矩陣。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胡春健表示,下一步,上海市檢察機關將緊緊圍繞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的重大任務,切實增強服務保障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堅持服務大局與檢察履職相結合、專業引領與系統集成相促進、依法監督與優化服務相銜接,持續完善航運檢察工作體系,為上海營造國際一流航運發展環境,建設全球領先的國際航運中心提供堅實檢察保障。(經濟日報記者 唐一路)